Brownstein v时. 西克莱斯特
船舶事故赔偿100多万美元
理查德布朗斯坦,一个年轻的律师,骑着他的新湿自行车(一辆摩托车) 第一次在卡斯泰克湖. 在他能够教书之后 他自己如何保持在湿自行车上,他无意中转向前面 被一艘迎面驶来的快艇撞了. 这艘船的螺旋桨无人看管 切成先生. 砍下布朗斯坦的头,导致他半身不遂.
笔人法律界提出了建立多重比较过错的证据 被告. 我们认为船主驾驶疏忽,试图 危险地靠近那辆湿自行车,想看看它是什么. 我们还认为,这艘船的设计是危险的,因为它没有 包括螺旋桨护罩. 此外,我们认为湿自行车是 有缺陷的不稳定,使得新手骑起来很困难. 最后, 我们认为国家疏忽了未能隔离船只 水上摩托和水上摩托.
此案在开庭前与一些被告达成了和解 金额超过100万美元,尽管负债非常困难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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